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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(套)产品的通知及技术推广说明

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(套)产品的通知及技术推广说明

为进一步推动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加速高端装备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,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,根据《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(套)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(套)产品的申报工作,并就相关技术推广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申报目的与意义

首台(套)产品是指本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、技术引进或协同创新等方式,实现重大技术突破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成套装备、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。组织申报与认定旨在鼓励企业创新,突破关键技术,填补国内空白或替代进口,并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推广,加速创新产品的产业化与规模化应用,为浙江省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有力支撑。

二、 申报范围与重点领域

  1. 申报范围: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企业。
  2. 重点领域:聚焦《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》确定的重点方向,包括但不限于:
  • 智能制造装备(工业机器人、高档数控机床、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等)
  • 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
  • 高性能医疗设备
  • 节能环保与新能源装备
  • 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
  • 航空航天装备
  • 关键基础零部件及材料
  • 其他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技术装备。

三、 申报条件与要求

  1. 产品先进性:产品应在原理、结构、性能、功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,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。
  2. 知识产权:申报单位须拥有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(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)。
  3. 产品成熟度:产品已完成研制,形成定型产品,并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(如需)。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后首次投放市场或尚未取得市场业绩。
  4. 企业资质:企业经营正常,信用良好,具备产品设计、制造及后续服务能力,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健全。

四、 申报流程与材料

  1. 企业申报: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,向所在县(市、区)经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。
  2. 材料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《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(套)产品申报书》、产品技术报告、检测报告、用户使用(或试用)报告、知识产权证明、查新报告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。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。
  3. 初审推荐:各县(市、区)、市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、核实,并行文推荐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。
  4. 评审认定: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、现场考察(必要时)和公示,最终认定年度首台(套)产品名单。

五、 政策支持与技术推广

对经认定的首台(套)产品,将给予以下方面的支持与推广:

  1. 资金奖励与保险补偿: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,并优先推荐享受国家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,降低用户使用风险。
  2. 政府采购与推广应用:纳入《浙江省首台(套)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》,在政府投资项目、国有资金采购中予以优先推荐和采购。组织专场推介会、对接会,促进产需对接。
  3. 项目优先支持:在省级相关科技计划、产业扶持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。
  4. 宣传与品牌建设:通过官方媒体、行业展会等多种渠道,加大对首台(套)产品及其企业的宣传力度,提升品牌影响力。
  5. 技术推广服务:依托省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、产业联盟等,为产品后续技术升级、迭代开发提供支持,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。

六、 工作要求

  1. 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广泛动员,精心组织,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工作。
  2. 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严禁弄虚作假。
  3.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(具体截止日期以另行通知为准)完成申报和推荐工作。

推动首台(套)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应用,是突破技术壁垒、抢占产业制高点的关键举措。请各相关单位抓住机遇,积极申报,共同推动浙江省装备制造业向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迈进。

(联系方式: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XX处,电话:0571-XXXXXXXX)

更新时间:2026-01-12 00:14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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